“过桥费”是住院起付标准的通俗叫法。住院“过桥费”怎么收的呢,只要住院就得交“过桥费”吗?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老张2021年12月25日因手术住院,2022年1月5日出院,后来2月15日又因伤口感染住院,5月份又因发烧住院,出院结算后,老张发现交了三次“过桥费”。不是说,每年住院只收取两次“过桥费”吗?


  按照规定,参保职工住院待遇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三级医院900元;参保居民住院待遇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第一、第二次住院设起付标准,从第三次住院起不设起付标准。


  注意这里,是住院设起付标准,不是出院哟!!


  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叫作一个自然年度。老张去年12月住院属于自然年度2021年的,而后来2月和5月住院才属于2022年的。也就是说,尽管老张的三次住院结算都在2022年度,但是这三次住院却属于两个自然年度。


  ——“过桥费”是按住院开始计算的,老张原来把住院和出院搞混了。现在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