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一)》(鄂人社函〔2019〕279号)文件要求,现将州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申报对象和条件


  符合《就业促进法》和《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按照《恩施州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办法》认定的:


  本州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实现灵活就业并申报了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1.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应满足条件:


      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在初次核定之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符合条件的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


      此规定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一)》(鄂人社函〔2019〕279号)文件下发日(2019年9月24日)起执行,文件下发之后初次申报享受补贴政策的,按照此规定核定可享受月数。


  2.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应满足条件:


      ①自毕业之日起24个月内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②自毕业之日起至申请补贴之日期间无单位吸纳其就业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③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最早自毕业离校后实现灵活就业并在人社就业部门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间起计算,最长不超过2年(24个月)。


  02


  申领所需材料


  1.   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号,实现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号并现场出示本人在学信网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   审批表(在窗口打印领取)。


  03


  注意事项


  1.   对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对象实行“先缴后补”、“先认定后补贴”方式,按自然年度申领当年补贴(对以往年度补贴不予补充申报),且申领补贴时间段内没有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也没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实现稳定就业的情况。


  2.   本州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州内各县市参保的,需在户籍所在地申领补贴,因特殊原因需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申领的,由户籍地与申报地人社就业部门之间核验社保补贴发放情况。为确保正常衔接,已经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申领补贴的,可以继续在参保地申领补贴直到政策享受完毕。


  3.   本州户籍人口在州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且符合申领条件的,经人社就业部门按政策认定后可在户籍所在地申领。


  4.   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按当地政府确定的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额度的60%给予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费高于上年度全州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以上基数的缴费部分不予补贴。


  5.   对按照《关于解决未参保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1〕50号)和《关于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4〕190号)文件参保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及失地农民,已享受一次性缴费的有关社会保险优惠政策,不得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6.   最终审批通过的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到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请确保补贴申领人名下社保卡的金融功能为激活状态、能够正常使用,同时要保持本人联系电话畅通,接受并配合相关单位机构的审计、检查、评估等。因补贴申领人本人原因导致补贴资金无法正确发放的,申领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对虚报错补或重复申领社会保险补贴者取消其享受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本通知实施期间如遇相关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04


  申领补贴时间和地点


  申领时间


  每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如遇特殊情况,将在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门户网站(http://eszjyj.enshi.gov.cn/)另行通知。


  申领方式


  1.现场申领地点:市民之家二楼州人社窗口;


  2.网络申领方式:自行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index.html),在“区划”处下拉选择“恩施州”,“部门”处下拉选择“州人社局”,找到相应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灵活就业)”或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灵活就业)”项,点击“在线办理”,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


  0718-8297622 8291416


  来源: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编辑|廖时雨


  审核|杨 阶


  签发|覃佐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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