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效能,方便参保群众就近就地办理医保有关事宜的通知

  临河区各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公室、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


  为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提升我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效能,自即日起,临河区各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机构要加强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宣传,引导参保人员就近就地办理医保业务;各定点医药机构切实履行好相应职责,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药需求,避免群众垫资;各参保人员要学习使用医疗保障相关APP办理医保事项。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升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机构经办服务效能


  按照《临河区设置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机构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22〕33号)文件要求,从2022年5月31日开始,各乡镇(农场)和街道办事处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工作全面启动,现已形成初步经办服务能力。临河区各参保人员可就近就地办理以下医保政务服务事项:


  1.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2.城乡居民信息变更;


  3.个人参保信息查询;


  4.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5.接收由基层经办服务办公室出具的《参保凭证》;


  6.异地长期居住就医备案;


  7.异地就医转诊备案;


  8.递交转外、异地就医报销资料;


  9.慢性病门诊待遇年检;


  10.职工医保一次性缴费年检;


  11.领取低保人员参保资助补贴。


  二、推广使用“医保生存认证”小程序


  “医保生存认证”现已在“蒙速办”APP中上线使用。临河区内的医保慢性病人员、城乡居民“两病”人员、职工一次性缴费人员、职工按450元逐年缴费人员、职工灵活就业免缴人员均可手机登录“蒙速办”后,在“医保生存认证”小程序下按提示完成生存认证,相关信息将按规定时间段分别上传至临河区医疗保障局,完成相应的医保核定和年检工作。


  三、广泛宣传引导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缴费及待遇领取、办理医保业务等功能。参保人通过电子凭证享受各类在线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医保业务办理、医保账户查询、医保就诊和购药支付等,实现“看病不带卡,只用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领取的几种方式:


  1.参保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使用手机号注册之后,进行实名认证并人脸识别,即可领取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员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线上查询个人参保信息、个人缴费记录、个人消费记录,查询国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在线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等医保事宜)


  2.参保人通过百度APP搜索框搜索“医保电子凭证”,选择搜索结果页中医保电子凭证服务,点击“立即使用”按照提示开通。


  3.参保人通过支付宝首页搜索“医保电子凭证”,选择参保城市,同意协议并激活,经刷脸认证后,即可一键领取。


  4.参保人关注微信“我的医保”公众号,点击激活医保电子凭证,验证支付密码后,可开通使用。


  5.参保人手机登录银联云闪付首页,点击更多,在生活精选,选择“我的医保”,即可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四、医保慢性病申报审批和待遇支付流程


  1.本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治疗时的申报审批。


  临河区参保人员在巴彦淖尔市医院、巴彦淖尔市中医院、巴彦淖尔市蒙医院、巴彦淖尔市传染病医院、临河区人民医院、临河区妇幼保健院、临河区康复医院出院时,管床医生或科室主任等相关责任人按照现行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慢性病政策待遇申报标准,告知患者申报医疗保障慢性病待遇。不符合政策条件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符合政策条件的由参保患者(或代理人)将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申报病种病历(申报心脏支架术后待遇的要有手术记录,申报靶向药待遇的要有基因检测报告)、诊断证明书交到该医院医保科,并填写《临河区门诊慢性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医院医保科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病种认定,加盖医院公章后报送慢性病申报档案和电子表格呈区医保局,区医保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审,制作《管理手册》并开通医保待遇。《管理手册》由鉴审医院医保科发送到该待遇享受的患者。


  2.转外就医或异地就医的申报审批。


  转外就医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将申报资料递交到在临河辖区最近时段住院治疗的二级及以上医院按上述流程和时限要求完成慢性病待遇申报审核。若参保人员无在本地就医记录,由区医疗保障局按医院位置、特色优势科室等因素,分配到本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完成慢性病待遇申报审核。


  3.本地就医现场结算。


  参保人员在本地各级公立医院享受医疗保障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时要求现场结算。因客观原因不能现场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报区医疗保障局处理,同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五、医保特殊疾病申报审批和待遇享受须知


  参保人员可通过临河区医疗保障“双通道”药店机制解决使用医保目录内门诊特殊用药(含靶向药)需求。相关流程为:


  1.有需求的参保患者在巴彦淖尔市医院或临河区“双通道”药店领取《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门诊特殊用药审批表》(一式三份),由巴彦淖尔市医院相关科室的主任医师填写疾病情况和用药计划,注明:“患者XXX所使用的XXX未列入医院药品采购计划,同意通过医保双通道机制解决”后加盖医院医保科公章。  


  2.参保患者持完备后的《审批表》到临河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相关业务窗口进行备案,录入开通后享受相关待遇。


  目前临河区医疗保障“双通道”定点药店有两家,分别为国药控股国大药店巴彦淖尔市第十七门店,地址临河区五一街南沃野街北丰河路东14号商业105铺,联系电话13948889016;内蒙古延益堂连锁药业有限公司延益堂大药房佳家乐五店,地址临河区富强路原市政协楼下,联系电话15904789503。


  3.参保患者持完备后的《审批表》在临河区医疗保障“双通道”定点药店购买特殊用药时,药品范围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内,在“双通道”定点药店直接结算。


  各乡镇(农场)和街道办事处的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机构、各定点医药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服务好参保人员。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临河区基层医保经办机构和各定点医药机构所实施的各项医保服务事项进行监督,各乡镇(农场)和街道办事处均设有监督电话。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1日


  来源:临河区医疗保障局


  编辑: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