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网友在后台留言咨询小关


  在贵州交的城乡居民医保


  去到外地就医如何报销


  今天小关邀请到


  桐梓县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中心主任娄至明


  为大家解答疑惑


  桐梓县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中心主任 娄至明


  一、城乡居民医保在省外哪些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参保对象凡是在全国范围内(除港澳台外)纳入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二、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如何备案?


  城乡居民医保省内就医无需备案,即时直接结算。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的需备案,参保对象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到参保地经办服务窗口现场、电话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经备案后,参保对象在就医地即时“一站式”直接结算。未经备案的,参保对象可以自费结算后拿回参保地按未备案政策报销。


  三、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临时省内异地住院无需备案,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0%。


  (二)临时跨省异地住院经备案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急诊抢救人员参照经备案待遇执行。


  未经备案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8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65%,三级医疗机构50%。


  四、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产生的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吗?


  省内异地就医产生的医保范围内门诊费用可以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省外就医产生的医保范围内门诊费用原则上不能“一站式”结算,需拿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年度限额为500元/年/人。


  若还有疑问


  可以拨打电话


  0851-26633855


  0851-26658219


  或到各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进行现场咨询


  以上就是本期《你反映我咨询》的全部内容


  若你有想要了解或咨询的问题


  请在后台留言告诉小关


  咱们下期见


  (见习记者:曾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