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关于城乡居民医保2021年度参保缴费工作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给城乡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城乡居民朋友:
我县城乡居民医保2021年度参保缴费工作已于9月1日启动。
1、参保对象。全县不属于城镇职工医保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城乡少年儿童、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和其他应参保人员。
3、缴费标准。2021年度我县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
4、参保补助。五保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百岁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一至四级残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边缘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个人参保资金,按我县政策标准对应予以补助。
5、参保方式。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含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参保。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在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鼓励通过湘税社保APP、智能POS机、微信小程序、手机银行、协议银行柜台等缴费渠道缴费。
湘潭县税务局 湘潭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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