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即将发放2024年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补助、奖励


  @闽侯社会工作者们


  快来申领


  一起来看申领细则


  补助、奖励对象和标准


(一)对在闽侯县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内从事专职社会工作者满一年以上(需提供闽侯县社会组织在职证明和申报日期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者,一次性补助3000元;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者,一次性补助5000元;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者,一次性补助10000元。一次性奖励不可重复申领。
(二)在闽侯县工作(需提供申报日期近6个月的闽侯县社保缴费证明)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通过当年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考试的,按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分别给予一次性考试补助1500元、2000元和3000元。一次性奖励不可重复申领。
(三)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分别给予300元/月、500元/月和800元/月的职业津贴。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包含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一懂两爱”和“一懂两会”工作人员、村(居)委会自聘人员(需各乡镇街道确认证明)。
(四)根据2023年闽侯县第一次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精神,自2023年1月1日起,对通过社工考试并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闽侯县报名人员(不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按照实际考试报名费用给予报销。

  申报流程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补助、奖励采取集中申报、集中审核、集中公示、集中发放的流程。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后经确认属实的,由县委社会工作部核算后报县委人才办申领专项经费后统一发放。


  (一)专职社会工作者由社会组织负责人统一向县委社会工作部递交申请材料。已申领过“助理社会工作师”一次性奖励的专职社会工作者通过当年“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一次性奖励按照“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者,一次性补助5000元”予以补差发放;已申领过“中级社会工作师”一次性奖励的专职社会工作者通过当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一次性奖励按照“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者,一次性补助10000元”予以补差发放。


  (二)闽侯县其他持证工作人员向县委社会工作部(联系方式:0591-22985903)或属地乡镇(街道)递交申请材料。已申领过“助理社会工作师”一次性奖励的闽侯县其他持证工作人员通过当年“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一次性奖励按照“取得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给予一次性考试补助2000元”予以补差发放,以此类推。


  (三)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向各乡镇(街道)递交申请材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汇总,报县委社会工作部审批公示后统一由乡镇(街道)发放。


  1. 城乡社区工作人员每月津贴按年度发放;


  2. 通过当年考试的新持证城乡社区工作人员每月津贴以资格证书上“批准日期”为发放起始月份。


  3. 已申领过“初级社会工作师”一次性奖励的城乡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当年“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一次性奖励予以补差发放;每月津贴以资格证书上“批准日期”为发放起始月份予以补差发放至12月31日。


  4. 发放期间工作人员离职,次月停止发放津贴,乡镇(街道)需做好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入离职管理及每月津贴发放增减员工作。


  申报材料


  参加当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且未申请过政府同类形式补贴或奖励的,可申请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奖励。


  (一)对在闽侯县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从事专职社会工作者满一年以上的,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随带原件核对);


  2. 本县社会组织在职证明(经业务主管单位确认);


  3. 由本县社会组织缴纳社保满一年的证明材料;


  4. 所在社会组织在本县承接社会服务类项目并当年项目累计额度达5万元以上的项目申报书、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 《闽侯县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申请表(社会组织专职社工)》(附件1);


  7. 申请人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8.《社会工作者(持证)奖励、补助人员汇总表》(附件4)由社会组织(社工机构)汇总填写。


  (二)对城乡社区工作人员,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随带原件核对);


  2. 乡镇(街道)或县级以上相关单位出具的从事社区工作的在职证明;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闽侯县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申请表(城乡社区工作人员)》(附件2);


  5. 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6. 《社会工作者(持证)奖励、补助人员汇总表》(附件4)由乡镇(街道)汇总填写。


  (三)对在闽侯县工作并通过当年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考试的人员,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随带原件核对);


  2. 单位在职证明;


  3. 申报日期近6个月的本县区域社保缴费证明;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 《闽侯县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申请表(闽侯县其他持证人员)》(附件3);


  6. 申请人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7. 《社会工作者(持证)奖励、补助人员汇总表》(附件4)由有关单位汇总填写。


  (四)考试报名费报销需附带通过科目的发票。


  相关事宜


  (一)考生报考时“报名地”务必填写“福州市”,“通讯地址”标注“闽侯县”,否则不予以发放补助、奖励,不予报销报名费用。同时考生领取补助、奖励金需在中国社会工作网注册登记,登记区域为闽侯县。发现弄虚作假,骗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补助、奖励金的,除追回有关款项,不得再申领证书奖励外,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申请人利用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向相关部门重复申请同类证书补贴或奖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员的相应责任。


  (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奖励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报考简介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首次报考人员均需进行用户注册并记录用户名及密码(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登录后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照片,通过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具体报考程序和相关要求,以福建人事考试网公布为准。


  附件:1. 《闽侯县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申请表(社会组织专职社工)》


  2.《闽侯县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申请表(城乡社区工作人员)》


  3.《闽侯县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申请表(其他持证工作人员)》


  4.《社会工作者(持证)奖励、补助人员汇总表》


  ▲请用微信扫描下载电子表格


  (用WPS打开)


热爱公益的你
欢迎加入社工队伍!

  来源:中共闽侯县委社会工作部


编辑:陈诺 洪婷婷
校对:洪婷婷 张翔
审核:王立强 陈燕
监制:谢永杰 庄高翔

  


  即可进入“遇见闽侯”微信公众号


  


进入主页后
记得关注”并“星标★”我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