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莆田人异地就医备案、结算又有好消息
为积极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切实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各项工作,促进分级诊疗,7月21日,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管理的通知》。
该通知将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参保人员2020年9月1日前办理出院发生的费用按照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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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申请跨省异地就医直接刷卡结算,均可自行在莆田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莆田市医保热线电话0594-968112或拨打服务中心各窗口电话申请备案登记。备案有效期截止到当年度的12月31日,次年需要重新备案。
市医保局基金管理和待遇保障科办事员 李超敏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先进行备案登记,可以使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持卡入院登记和出院直接刷卡结算。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申请跨省异地就医直接刷卡结算,在声明就医地、备案类别、就医时间后,才可以在已开通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刷卡结算。医保报销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政策,按参保地正常报销比例报销。如果未申请跨省异地就医直接刷卡结算备案登记而到省外异地就医的,无法直接刷卡结算;需拿回参保地报销时,医保报销执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报销比例较正常报销比例降低5%。急诊、分娩、城乡居民医保特大病种、意外伤害报销除外。
若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愿意补缴的在一次性补缴后12个月内、不愿意补缴的在重新参保缴费24个月内,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按我市正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50%执行的,也就是先在参保人员正常医保待遇报销比例降低5%后,再按50%报销。
市医保局基金管理和待遇保障科办事员 李超敏
参保人员已申请跨省异地就医直接刷卡结算,但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因无法直接刷卡结算而需要拿回参保地报销的,医保报销执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政策,按参保地正常报销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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