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人社政策(1)|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大病保险都能报多少,戳进来看
石家庄市人社局将今年的3月26日至30日确定为2018年12333宣传周。宣传周期间,石家庄市人社局将深入到社区、高校、企业、农村等地,深入宣传医保、社保、创业等有关政策。从今天起,河北人社公众号连载《省会人社政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Q:职工医保普通病门诊统筹报销多少?
A:普通病门诊政策是: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年度报销限额在职职工为1500元,退休人员为2500元。各县(市)可参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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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职工慢性病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多少?
A:慢性病和普通病分开管理,增加了慢性病待遇。起付线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均为200元,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80%。
Q:职工医保慢性病病种及年度报销限额?
A:慢性病病种由15种增加到30种,并分成两类,一类为年度报销限额为2000元,具体病种为:1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2风心病;3肺心病;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5心绞痛;6心肌梗塞;7慢性心房颤动;8各种慢性心力衰竭;9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10慢性肝炎;11慢性肾炎;12肾病综合征;13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或严重脏器损伤);14癫痫;15活动性肺结核;16股骨头坏死;17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18白细胞减少和粒细胞减少症。
另一类年度报销限额为3000元,具体病种为:1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2慢性肾功能衰竭(未达到透析程度);3精神障碍;4系统性红斑狼疮;5肝硬化;6帕金森氏病;7重症肌无力;8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9系统性硬化;10血小板减少性紫癜;11慢性骨髓炎;12运动神经元病。
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起付线不累加,年度支付限额累加,最高年度支付限额为5000元。
Q:职工医保大额医疗保险调整为大病保险后,如何报销?
A:(一)起付标准。2017年度起付标准为参保职工个人自付医疗费20000元。
(二)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不含起付线)部分报销50%,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部分报销60%,2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报销70%;30000元以上至40000元部分报销80%;4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90%。
(三)报销限额。在一个结算年度内,职工大病保险报销最年度高限额为40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年度报销限额25万元,共计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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