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职工参保人


  您知道吗?


  没有实体社保卡


  也能拥有医保个人账户!


  今天一起了解下


  医保个人账户的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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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粤府办〔2021〕56号)精神,实现职工参保人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不变更,资金不转移、不提现,跨市使用。我市暂未有医保个人账户的职工参保人可以选择通过“无卡建账”开设医保个人账户。


  1.什么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根据我市现行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月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上月基数的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


  2.只有职工医保参保人有医保个人账户吗?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构成。


  用人单位和所属全部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的是职工医保。


  在校学生儿童、城乡居民等参加的是居民医保。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我市职工医保包括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大病保险等待遇,并设置个人账户。


  居民医保包括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大病保险等待遇,不设个人账户。


  3.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有哪些?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以下费用:


  •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 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 参保人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补缴费用;
  •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中医“治未病”费用;
  • 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

      个人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如何建立?


      职工医保参保成功后,可通过线上申请医保个人账户无卡建账的方式建立医保个人账户或在我市社保卡服务银行内自行选定个人账户开户银行办理社保卡实体卡。


      我市已正式上线的“无卡建账”合作服务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另外还有中国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珠海华润银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广东开平农村商业银行、广东鹤山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将于近期上线。


      5.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无卡建账”需要怎么办理?


      第一步: 扫描下方二维码,打开“粤医保”小程序。


      第二步:点击首页“查看更多”,进入页面后下滑至“业务办理”处,选择“个人账户申办”。


      第三步:进入“个人账户申办”页面,填写好个人信息后,选择开户银行,点击提交。未选择将无法提交。


      温馨提示:需先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才能通过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正常使用医保个账。


      6.开设个人账户需要收费吗?


      我市参保人开设医保个人账户免收开户费、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银行服务费用,以及在开户银行以外的合作银行间划转的结算费用,按规定进行计息、付息。同时免费享受各银行提供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政策宣传等医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