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待遇比较分析
(一)。门诊统筹待遇比较
1。门诊起付标准(门槛费)
在职职工门诊起付标准为6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400元。
居民医保(包括在校学生,少年儿童,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门诊就医无起付标准。
2。门诊统筹限额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门诊统筹限额为13000元(其中C级医疗机构和药店3000元)。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限额为12000元。
3。门诊结付比例
一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按80%结付,退休人员按90%结付。
二级医院,在职职工按75%结付,退休人员按85%结付。
三级医院及定点零售药店,在职职工按60%结付,退休人员按70%结付。
(二)。住院报销标准比较
1。起付标准
三级医院,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8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600元。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起付标准为800元,在校(园)学生,少年儿童起付标准为500元。
二级医院,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6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400元。居民医保起付标准为500元。
一级,基层医院,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3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200元。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起付标准为300元,在校学生,少年儿童起付标准为500元。
当年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
当年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
2 。住院结付比例
具体住院报销比例详见图表
以上信息来自“苏州本地宝”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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