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启动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参保对象、缴费标准、财政补助等有所调整
从2022年度象山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动员会上获悉,新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登记工作现已全面启动。想要参保的居民,可根据各镇乡(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及中小学校的安排完成申报缴费。近年来,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在象山的推广实施,有力保障了群众“病有所医”的权利,促使县域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居民医疗负担不断减轻。2021年度,象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5.54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资补助3.95亿元、个人缴费仅占1.59亿元,全县共有30.3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户籍人口参保率达99.42%,困难人员实现全员参保。根据省、市医保改革目标和工作要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财政补助等有所调整。其中,参保对象按年龄分为成年居民、6周岁以下婴幼儿、中小学生(不限户籍)、其他未成年人四档。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的成年居民档不再分设A、B两档,筹资标准统一为2840元(个人缴费750元、财政补助2090元);6周岁以下婴幼儿筹资标准为1600元(个人缴费600元、财政补助1000元);中小学生(不限户籍)和其他未成年人筹资标准均为630元(个人缴费260元、财政补助370元)。“A、B档合并后,虽然原B档参保人群的个人缴费有所增加,但是财政补助增加更多,医保待遇也相应提高。特别是医疗费用的门诊报销比例从原先的30%提到了40%,住院最低报销比例也从65%提到了70%,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最高支付限额都增加了10万元。”县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参保登记,还将外来务工子女学龄前儿童纳入其中。居住在宁波市的非本市户籍的6周岁以下(含)儿童,未在宁波市以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父母一方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且当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正常的,可由监护人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儿童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证按规定在居住地所在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此外,针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边户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我县全力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在新年度参保中严格落实应保尽保、实施全额资助,让更多困难群众能够“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来源:象山县传媒中心
作者:郑勤 郑保
一审:郑丹凤
二审:吴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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