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全市人民看得起病 萍乡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
大病保险医疗工作人员热情为市民服务
医务人员热情服务
中国江西网萍乡讯 记者罗建华报道:“现在得了早期宫颈癌,我不能干活,老公在外面打工补贴家用,还有2个孩子要上学,治病要花一大笔钱,听市妇幼保健院领导说,我们萍乡市实施了大病保险,这个病4万多元可包干,可报销70%,自己掏1万多就行了,帮了我们的大忙了,在医生精心治疗下,病情有所好转!”1月18日下午,来自上栗县赤山镇的患者李某兰表示,她很放心在该院治疗。
让全市人民“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萍乡市委、市政府把它当作一项重要的民生实事,一直在努力践行。截至目前,该市共有162.8万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萍乡市走在全省前列。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1月5日,萍乡市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李小豹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要坚决落实共享发展理念,以大投入推动民生大变样,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免费参加大病保险全覆盖等“八个全覆盖”,千方百计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记者了解到,按照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萍府办字﹝2016﹞187号)文件精神,萍乡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了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此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参保个人不缴费。
据悉,2017年萍乡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为参保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10万元以上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80%、转外诊70%报销,该段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在这一基础上,个人自付部分还能再次报销,2017年参保居民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达到16700元以上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二次补偿范围,按50%的比例报销,该部分报销上不封顶。据了解,2017年该市实施城乡居民免费参加大病保险全覆盖,全市投入6500万元,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安排。
萍乡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宋柏萍说,城乡居民免费参加大病保险全覆盖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提升市民获得感的民生工程之一,该局将加强同医疗、保险等部门联动力度,全力做好这一民生实事,让全市人民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致力提升市民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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