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保障参加职工医保的恶性肿瘤和白血病患者患病后尽早享受门诊规定病种Ⅰ类(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减轻当期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市医保局再次推出惠民新举措:从今年6月1日起,将恶性肿瘤和白血病慢病检诊时间由每年9月统一检诊、次年1月开始享受待遇,调整为随时检诊、检诊通过后即可享受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恶性肿瘤和白血病患者可持既往有确诊意义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志等材料到曾住过院的检诊医院进行检诊,在异地和非检诊医院住院的患者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检诊。检诊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恶性肿瘤患者患病10年及以上无复发转移的不纳入门诊规定病种Ⅰ类保障范围,这部分患者不需要参加检诊。


  检诊医疗机构名单: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大连市中心医院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大连市友谊医院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967医院


  大连市中医医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医院


  大连市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大连医院


  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医院


  瓦房店市中心医院


  庄河市中心医院


  长海县人民医院


  大连市妇幼保健院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大连市口腔医院


  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