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停机切换公告


  根据国家和安徽省医保局关于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的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宿州市将统一切换上线国家(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停机切换时间


  2021年11月5日20:00停机,计划于11月16日开机(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二、停办业务范围


  停机期间


  暂停医保信息系统所有业务;


  暂停参保人使用皖事通APP、支付宝、微信等网上渠道办理医保服务(城乡居民2022年度参保缴费可正常使用);


  参保人个人账户暂停使用;


  定点医药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暂停参保人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三、停机切换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一)关于门诊(包括普通门诊、慢特病门诊和门诊统筹) 就诊、药店购药业务。


  停机期间,参保人员门诊就诊、药店购药可先行全额现金支付医疗费用;停机前,对于慢性病参保患者,可以根据自身病情治疗需要,向医药机构申请长处方服务。


  (二)关于本地住院(含外地参保人员在宿州就医)费用结算业务。


  1.停机前已入院。符合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需在11月5日20:00前办理出院结算手续;确需继续住院的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需在11月5日20:00前将医院系统中在院医保病人全部转为自费登记,待新平台启用后由就医医疗机构重新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


  2.停机期间拟出、入院。符合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应先办理出院手续,暂不做医保结算,待新平台启用后,回就医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结算;新住院的参保人员先自费登记入院,待新平台启用后,由就医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


  (三)关于异地就医业务。


  停机前,宿州市参保人员在外地联网定点医院就医,符合出院标准的,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如不符合出院标准,需要继续就医的,应办理医保转自费手续,待新平台启用后,再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因系统停机造成参保人员不能办理医保结算,可自费出院,携带相关材料(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和全套住院病历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宿州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停机切换上线期间,各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要在医保经办大厅、医院和药店结算窗口张贴公告内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引导参保人有序办理相关业务。


  系统切换期间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参保人员、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若因技术衔接等特殊原因,需延迟停机或上线时间的,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2日


  来源 | 综合宿州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