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7月2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锦清)日前,位于马尾区的福建海峡医药有限公司第二医药商店,因存在违规替换刷卡结算行为,违反诚信管理规定,收到了马尾区医保管理部门开出的罚单。


  据了解,马尾区医保管理部门日前对福建海峡医药有限公司第二医药商店开展现场稽查,发现该店“脾氨肽口服冻干粉”医保结算数据存在异常,结算数据与进货凭证不相符。在主管部门的要求下,该店结合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进行自查自纠,如实报告了38起合计9582.2元的违规替换刷卡结算行为。


  该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鉴于该店能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主管部门决定给予该店扣3分、暂停医保结算1个月、违规费用9582.2元不予支付的处理。该处理决定自7月8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