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方式有变!事关德州退休职工大额医保!
近日,德州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优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方式。
本次优化,德州市在职职工缴费方式不变,仍由单位代扣后向税务部门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时一并缴纳。退休职工大额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从2月份应划拨的医保个人账户中扣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扣缴成功后,当月个人账户应划拨的剩余部分于月底前划拨到位。个人账户月划拨标准为100元的当月划拨额为70元,标准为125元的划拨额为95元。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