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12月25日讯 根据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卫医罚(2024)008号〕显示,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对厦门友好妇产医院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60000元。


  据了解,厦门友好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医疗器械销售、医疗设备租赁、养生保健服务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18日,公司坐落在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283-112号之一,法人是詹建涵。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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