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李爱华)9月1日起,不能用医保卡买口罩了?近日,有市民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在药店用医保卡买口罩今后有没有限制?对此,市医疗保障局表示,依据我市相关规定,取得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械(准)字号的口罩以及食健字号的保健食品,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支付范围暂不改变。


  市民张先生称,最近他听到有药店人员说,武汉市9月1日起不准个人用医保卡购买口罩和保健品等物品,想咨询下是不是有此规定。口罩目前还是家庭必需品,身边很多人都在关注此事,希望能有权威说法。


  8月20日,记者在汉口兴业路附近走访了几家药店。老百姓大药房一名店员表示,没有接到9月1日起不能用医保卡买口罩的通知;三九药店工作人员也表示,没有听说此项规定。


  多位药店工作人员均表示,一些人传说的“9月1日起,不能用医保卡买口罩了”的说法,可能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有关。


  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日公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等八类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针对市民的疑问,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是药品目录的调整,但市民咨询的是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两者是不同的概念。武汉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范围执行《关于调整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功能的通知》(武人社规〔2014〕4号)文件规定。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原有支付范围的基础上,还可支付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食健字号的保健食品、经卫生部门批准的消杀类产品、家用医疗器械及耗材的费用。


  截至目前,省市医保局尚未出台调整“个人账户使用功能”的有关文件,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支付范围暂不改变。因而,取得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械(准)字号的口罩以及食健字号的保健食品,市民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