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花都人,医保缴费标准要变,但这些人能少交,还有一个好消息……
广州人留意啦!
医保政策有新调整!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要涨啦
但在校学生可享受的补助更高
个人缴费标准相对更低
另外
广州职工医保缴费率要又要降低了
又要“减负”啦~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0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公布,记者获悉,根据该通知,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面,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14元,其他参保人员(包括婴幼儿)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66元。据悉,缴费标准较2019年有所变化,较去年的288元有所提高。
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14元
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适用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岁的非在校学生)、非从业人员、老年居民;以及在广州市内各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0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2020年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为43001元。
2020年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14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727元。
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66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675元。
上述计算结果如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记者发现,2020年个人缴费标准及财政补助标准均较2019年有所变化。2019年度在校学生和其他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标准均为每人288元(月均24元),财政补贴标准均为每人667元。而2020年度在校学生和其他参保人员的标准有区分,其中在校学生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幅度较其他参保人员大。
信息时报资料图
原因:缴费基数自然增长
筹资比例相应调整
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已建立了筹资动态调整机制,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每年总体筹资计算公式为缴费基数乘以费率,而缴费基数是根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所以每年都有调整。根据规定,2019年至2021年费率为2.42%(包括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
根据规定,每一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以本市上上年度城市常住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算术平均数为缴费基数。据此计算,2020年的缴费基数为43001元(2019年度为39442元),比2019年增长了约9%。
另据规定,在校学生2019年至2021年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为:个人为0.73%,财政为1.69%。其他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为:2019年个人为0.73%,财政为1.69%;2020年个人为0.85%,财政为1.57%;2021年个人为0.97%,财政为1.45%。所以从2020年开始,在校学生与其他参保人员的筹资标准开始有所区分。
此外,从2019年1月1日起,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改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登记仍按广州市医保局有关规定办理。不过征收部门实行了“无感移交”,调整并不影响参保人参保缴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税务机关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公告》,城乡居民已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扣款协议的,不需要再次签订扣款协议,直接由税务机关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有效扣款账户信息完成与商业银行的转签;缴费人需要新签订或者变更协议的,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据介绍,城乡居民未签订扣款协议的,可通过银行缴款、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聚合支付等多渠道完成缴费工作,目的是让缴费人不跑腿或少跑腿。
资料图。信息时报记者 陆明杰 摄
如何参保?
1.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大中专学生除外),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大中专学生、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其他城乡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缴费流程
1.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大中专学生除外)由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代收城乡居民医保费。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在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提供单位对公银行账户,由税务部门进行扣缴。
2.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代收城乡居民医保费。各类学校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提供单位对公银行账户,由税务部门进行扣缴。
3.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其他城乡居民,在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提供个人银行账户,由税务部门进行扣缴。(城乡居民已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扣款协议的,不需要再次签订扣款协议)
注: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银行账户信息不变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无需重新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如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扣费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请到户籍所在地或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修改银行账户信息。
用人单位的职工医保缴费率降低为5.5%
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将降低为5.5%,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将降低为7.5%。5月6日,记者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广州市医保局《关于公开征求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文件意见的通告》公布,据悉,为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负担,广州市拟继续施行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并加大降费力度,较现行政策再降了一个点。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采取阶段性降低的措施,从8%降低为6.5%,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10%降低为8.5%。为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的缴费负担,根据国家及广州市的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继续施行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并加大降费力度。
意见稿称,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5.5%,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7.5%。至于具体实施时间,意见稿称,拟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而此前的《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8〕14号)同时废止。
小贴士:
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广大市民可以在5月19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请勿致电话)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广州市梅东路28号(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邮编:510600
电子邮箱:gzyb319@163.com
广州花都发布编辑部
来源丨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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