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门诊报销政策


  职工医保在门诊起付线为400元。


  最高报销额累计:在职职工为5000元,退休职工为6000元。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为70%;退休职工为75%。


  职工住院报销政策


  凡在烟台市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职工,起付标准较同级综合医院降低20%


  职工在其他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龙口市中医医院起付标准为第一次400元,第二次200元,自第三次以后为0元。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为90%;退休职工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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