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讯(曲靖日报记者 滕仕矿 通讯员 李继芳)记者从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获悉,该中心向曲靖市市本级参保单位、参保人发出倡议书,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网上办、手机办、电话办、传真办服务模式,积极推行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


  倡议尽量避免到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参(续)保、停保、在职转退休、特慢病申报、异地就医备案、零星手工报销费用等业务,可采用电话、微信、传真等方式联系医保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办理。


  同时,市医保中心对疫情防控期间的业务流程也进行了简化和再造,以方便业务办理。采用传真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的,可备注申办科室并电话告知,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的,待疫情控制后补报。办理特殊、慢性病申请认定的相关材料,由参保单位经办人统一报送。需零星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的,尽量在疫情控制后再到医保中心提供资料报销;如情况紧急需报销的,在保证资料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用邮寄方式报送资料(需先电话联系)。市本级参保职工在疫情防控时期,省内、跨省异地就医的,均可通过电话、传真申请备案。各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费用对账方式将尽快调整为网上对账,具体对账时间待系统调试后再另行通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的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由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和医保中心结算,患者不支付医疗费用;如在异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确诊和疑似)的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由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和就医地医保中心结算,患者不支付医疗费用。


  市医保中心提醒,医保服务大厅是开放的公共场所,如确实需要到服务大厅窗口办理业务的,请戴好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参保单位、参保人自觉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正确引导舆情,不信谣、不传谣,积极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市医保中心公布了相关业务办理联系电话。基金征缴科0874-3382825。特殊人员医疗保障科 0874-3382913。异地就医管理科0874-3383806。审核结算科0874-3382849。服务大厅传真0874-3383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