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清远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新一期市民咨询医保热点问答,笔者梳理发现,本期市民重点关注大病报销、参保状态、电子凭证等,清远医保均作了详细回答。


  市民问:我想咨询一下我宝宝有先心病,要到广州去做手术,请问需要办理备案吗?听说不备案的话报销比例会下降的,我们长期在广州生活的,可以长期异地备案的吗?还有居民医保大病报销这个病可以用的吗?请问先心病要做手术有什么政策救助吗?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吗?望核查告知。


  清远医保答:(1)根据清远市医保政策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清远市上线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功能,即我市参保人临时外出在省内联网医院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就医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出院时可直接联网结算相关医疗费用。清远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异地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异地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900元/次,二级医疗机构1200元/次,三级医疗机构1600元/次。


  (2)若参保人长期居住在广州并考虑长期在广州就医,可选择办理异地长期就医备案手续。清远市参保人办理异地长期就医备案后,在备案有效期内享受异地普通门诊待遇,异地普通门诊每月支付上限50元,其间不在参保地选点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异地门诊特定病种、住院报销比例与本地住院报销比例一致。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市内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为90%,二级医疗机构为75%,三级医疗机构为65%。


  线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途径:微信小程序“粤医保”-参保地市选择清远市-异地就医备案;线下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途径: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参保人员办理备案需按转出类别提供以下材料: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任选其一);2.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3.临时异地人员(跨省)需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


  (3)清远市职工或居民参保人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发生的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后,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含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2024年度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个人自付基本医疗费用累计14956元。大病保险无需申请,在已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


  (4)清远市目前已建立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统筹、门诊特定病种统筹、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救助(含倾斜救助)兜底保障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如医疗费用已超出家庭承受范围,可到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医疗救助。


  市民问:我是阳山县黎埠镇人,我儿子缴费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但通过粤税通无法查询到他的参保状态。望核查该处参保状态的问题。


  清远医保答:经核查,市民儿子已于2024年1月16日缴纳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状态。线上查询城乡居民缴费状态途径:微信小程,“粤税通”-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查询-查询类型选择录入身份信息-证件类型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填写身份证信息及姓名-税款所属期选择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市民问:我曾在清城区洲心街道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之前更改了姓名,重新办理社保卡时更改了相关参保信息,社保卡于2024年2月激活使用,但近日到医院使用电子医保凭证消费时,使用失败,系统提示医疗账户异常,十分不解。望核查处理个人医疗账户异常的问题。


  清远医保答:经核查,市民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的姓名依然为旧名,并非新姓名,因此市民无法正常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请市民携带户口本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个人信息业务。


  市民问:我在清远市参保市直职工医保,2024年4月我的医保账户资金仍未发放到账,医保账户资金基本在每月15日前发放到账,但我至今仍未收到该资金,不解。望核实并尽快发放该医保账户资金的问题。


  清远医保答:经核查,由于市民的用人单位于2024年4月3日为市民补缴了2024年3月的职工医保费用,清远市职工医保政策为当月参保,次月享受,因此市民2024年3月的医保个账资金将预计与2024年4月的医保个账资金于2024年5月中下旬划拨,请耐心等待。


  南方+记者 黄剑琴 贺欢


  通讯员 清远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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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黄剑琴;贺欢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