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都不知道


  达州公积金可以代际互助提取使用,


  快来跟小编一起看看吧!


  办理条件


  1. 缴存职工为父母或子女在达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


  2.职工购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父母或子女所购房屋总价款,提取额度为账户余额保留100元以上(百元位取整);


  3.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法院冻结;


  5.未被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纳入黑名单。


  提取条件及额度


  购新建商品房


  1、须在网签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2、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备案日上一个月末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购房款。


  购买再交易房


  1、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2、提取额度不超过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上一个月末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购房款。


  提取要件


  购新建商品房


  1、提取人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户口薄、医学出生证明或显示代际关系的其他材料;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5、合同备案信息查询结果(备案表)原件1份;


  6、购房缴款票据原件1份


  7、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购买再交易房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户口薄、医学出生证明或显示代际关系的其他材料;


  4、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合法有效的购房协议原件1份;


  5、契税完税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原件1份;


  6、《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


  7、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办理渠道


  线下业务办理渠道


  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线上办理渠道


  1、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areaCode=510000000000)


  2、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https://www.dzzfgjj.com/)


  3、微信公众号“达州公积金”


  温馨提示


  1.一类银行卡是指可以存取现金、转账,并不受额度限制的借记卡。


  2.公积金中心经职工授权,通过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方式可查证职工提取业务申请信息的,无需职工提供相关材料;无法查证的,职工应对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承诺并由公积金中心记录承诺内容。


  3.提取人对所填写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有虚假不实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来 源:达州公积金
编 辑:郭姝利
主 编:潘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