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城乡居民:


  我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缴费标准


  在校学生


  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330元/人/年


  18周岁以上成年人


  400元/人/年


  医疗救助对象参保资助:


  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重度一二级残疾人的资助比例为100%,个人无需缴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的资助比例为60%,其中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个人缴费132元/人/年,18周岁以上成年人个人缴费160元/人/年。


  02


  集中缴费期


  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03


  缴费方式


  1.“盘锦医保”微信公众号缴费


  点击的“医保服务”,点击“个人缴费”,接下来按提示操作即可为自己和他人缴费。


  2.“辽宁移动办税”APP缴费


  点击“个人办税”,点击“社保”,点击“社保费日常缴费”,接下来按提示操作即可为自己和他人缴费。


  3.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缴费


  点击“社保缴费”,点击“社保费日常缴费”,接下来按提示操作即可为自己和他人缴费。


  4.辽事通APP缴费


  点击首页的“生活缴费”,点击“盘锦市社保缴费”,接下来按提示操作即可为自己和他人缴费。


  温馨提示


  1.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暂停人员,需到所在社区、行政村或各医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方可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需携带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到各级医保中心窗口办理。


  3.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缴费的将产生三个月待遇等待期。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再受理2024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业务。


  盘锦市医疗保障受理服务电话


  0427-3312393


  来源:盘锦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