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参保单位:


  您好!


  为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正常享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现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1


  按时足额缴纳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需按月缴纳,请各参保单位务必按时完成当月医保费用的缴纳,避免因逾期缴费产生滞纳金,影响职工医保待遇正常享受。


  2


  及时补缴欠费


  如存在历史欠费情况,请及时进行补缴。补缴欠费后,职工医保待遇将按规定予以恢复。


  3


  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每月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申报缴费。


  4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与时限是什么


  (1)按成医保[2022]17号文等医保相关政策规定,2021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已达到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第7个月发生的符合报销政策的医疗费用可报销;


  (2)报销时限为出院时间后12个月(1年)之内。门诊费用自产生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请报销。备注:持带有芯片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直接刷卡结算。若不能直接刷卡结算,消除不能刷卡的因素后,前往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补刷卡直接结算。


  5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津贴是


  如何支付的


  一、未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的:


  生育津贴与生育医疗费合并支付,用人单位申请生育医疗费报销时一并提供申请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门诊、住院发票;


  3、住院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含出院(住院)病情证明书、出院小结);


  5、参保人员银行卡复印件(生育保险个体参保人员提供);


  备注:报销异地费用应填写:《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承诺书》


  二、已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


  1、线下:单位经办人持生育女职工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复印件,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2、线上:用人单位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生育津贴。


  申领路径: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网上经办→生育津贴申报(成都市参保单位使用)。


  结果打印路径: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报表打印→生育津贴核定单打印。


  备注: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医保发[2019]30 号)规定:“对财政供养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其中,财政供养人员是指纳入相关机构编制实名管理并由财政性资金支付工资的在编在职人员。


  6


  咨询方式


  如您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相关机构联系。


  职工医保缴费咨询电话86722567(税务部门)


  职工参保业务咨询电话86659987(医保部门)


  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广大职工健康权益的重要制度,希望各参保单位积极响应、按时缴费,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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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锦江医保
编辑:杨米泽
责编:沈 悦
审核:张学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