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连续参保、基金零报销有激励!昆明市进一步贯彻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集中缴费期进入倒计时,2月20日,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在提醒市民抓紧时间参保的同时,进一步解读了参保长效机制相关政策。今年起,昆明市居民连续参保、基金零报销有激励。
连续参保 每年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
对于城乡居民医保而言,在建立参保长效机制之前,由于对居民连续参保缺乏激励机制,群众持续参保动力不足,缴费一年与连续缴费多年的医保费用报销标准没有差异;同时,对居民断保没有约束机制,部分群众生病时才想起来没有参保,导致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此,云南省发布了《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严涛介绍,针对居民参保,《实施意见》对居民参保建立了激励机制。对参加居民医保设置了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即“两激励”。居民医保的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只针对参加居民医保的情况,两项激励为单独设置。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缴费1年,每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如果居民参保人断保,前期积累的激励额度继续保留(如果连续参保激励的额度已经累计到8000,后续住院使用了医保,下一年度8000元的额度仍然有效),前期获得的连续参保激励年限清零,重新累计计算连续缴费年数。参保激励的连续参保年限从参加2025年度医保起计算,以前年度是否连续参保均不计连续参保年限和断保年限。
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统筹基金报销包括住院、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等使用的统筹基金)且次年正常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本人零报销奖励额度清零。第2年重新计算零报销激励额度。但不影响连续参保激励。
连续参保和零报销激励金额。累计提高不超过昆明市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即将截止 错过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
截至2024年年底,昆明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601.96万人,全市享受医保待遇共1862.94万人次。为强化对所有参保人的保护,对居民断保进行约束,《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设置待遇等待期。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动态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职工医保断保3个月内转居民医保人员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的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缴费按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执行,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
对居民医保断保人员再参保缴费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断保1年,降低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降低总额度不超过昆明市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2025年度昆明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在集中征缴期内,居民参保缴费的只缴纳个人部分费用,待遇享受期限为缴费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非集中征缴期为缴费年度的3月1日至12月25日,其中,在3月1日至6月25日居民参保缴费的,只缴纳个人部分费用,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在7月1日至12月25日居民参保缴费的,按年度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部分之和缴纳费用,并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
严涛提醒,2025年度的集中缴费期将于2月25日结束,如果过了2月25日,缴费后有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就医费用均不能报销。还没有参保的市民抓紧时间参保。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廖晶蓉
编辑:莫开井
编审:符亚丽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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