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清华 通讯员 夏天


  2025年1月1日起,济南市女职工产检纳入普通门诊报销范围。2025年分娩的参保女职工,其自费结算的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发生费用月数进行折算,和生育医疗费一并结算。


  也就是说,2025年1月后生育的,2024年的产前检查费用按照2024年孕期月数*120元(35周岁以下)/180元(35周岁及以上)报销产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