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买房外,公积金的用处其实还有很多,在不买房的情况下,如果遇上经济困难,需要用钱的地方,符合这些情况也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应急。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相关规定,如果想要支取住房公积金的话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的。


  所以当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在住房方面有需求,或者是有其他政策允许的用途的时候,是可以支取个人账户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


  公积金提取分为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非住房类提取


  1.离职、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封存满半年的;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住房类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如果想要支取住房公积金的话,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需要申请人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而且,需要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同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之后需要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注意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以保证有效性。


  第二步:携上述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第三步: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之后,确认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


  在申请提取公积金时,除了缴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这些基本材料外,根据不同的情况还需提供以下这些材料:


  购买新房的(限一年内),应提供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交付首期的购房发票;


  购买二手房的(限一年内),应提供二手房转让合同,契税发票及过户后的房产证;


  城市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房产证;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应提供住房贷款合同及贷款银行出具的余额对账单;偿还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只提供基本材料;


  职工因无房而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社区《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无房证明;


  支付节能减排住宅墙体保温改造项目款的提供《乌鲁木齐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计划》、职工名单(注明个人应承担金额)、住宅节能改造项目专用账户证明原件。


  住宅加装电梯的,应提供加装电梯所在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加装电梯协议、电梯建设分摊费用的实际支付凭证等。


  离休、退休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明;


  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继承公证书、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被宣告死亡证明或被宣告失踪证明以及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失业证明;


  出境定居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和出境定居证明;


  注:提取方式为配偶或为配偶提取时,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提交材料后续流程


  2、一般情况下,在提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需要在申请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审核完成的,并且会尽快通知申请人。


  3、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申请,并且通过审核的话,申请人需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之后就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4、当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手续之后,会把申请人所申请支取的金额划入所提供的账户中。之后申请人只需自己到银行,拿着银行卡就能支取住房公积金了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住房公积金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可以减轻很多经济上的负担。至于要不要将公积金里面的余额提取出来,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选择。


  在乌鲁木齐如何办理公积提取业务


  4、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确需前往中心各办事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预约:


  1.拨打12329服务热线向人工客服提交预约申请;


  2.关注“新疆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入“业务指南”—“在线预约”进行预约;


  3.关注“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在线预约”进行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