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醒!事关住房公积金!
为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办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需求,南通市公积金中心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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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缴存职工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提供实时在线开具、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
缴存职工办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先在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再向贷款地公积金中心提交纸质证明材料,业务无法实时办理,还可能出现证明材料过期需要重新开具的情况。
缴存职工只需向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或受托银行经办人员出示“电子码”,即可实时获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无需往返两地,更加便捷、高效。
第二步:选择“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点击提交按钮申请“电子码”。
温馨提示:“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被查验后立即失效;若未被查验,则在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
来源:南通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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