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人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医保政策都调整啦
10月31日上午,记者从湖州市医保惠民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湖州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28元(加上年初新增的2元,全年共新增30元),全部由各统筹区财政承担(市区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
据了解,近期,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标准和调整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标准和大病保险待遇都作了调整。
通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湖州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从原3万元调整为2万元;列入贫困人口对象范围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从原2.5万元调整为1万元。原先已经报销过的参保人员将按新的标准进行补差,新符合报销条件的给予补报。
另外,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将进一步提高。从2020年的1月1日起,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至6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从原60%调整为65%,6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从原65%调整为70%;列入贫困人口对象范围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至6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从原65%调整为70%,6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从原70%调整为75%。
记者还了解到,为有效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待遇支付能力,确保医保基金收支平衡,2020年度湖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也作了调整。
成年人每人每年1560元,其中政府补助1060元、个人缴费50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460元,其中政府补助1060元、个人缴费40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1120元,其中政府补助1060元、个人缴费60元。
2020年度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8元,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35号)文件规定,大病保险筹资个人缴费比例不低于40%的要求,政府补助48元、个人缴费40元。城乡居民的两项保险筹资标准调整后,政府补助合计为每人1108元,个人筹资合计分别为成年人540元、未成年人440元、大学生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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