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主要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医保等,报销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门诊补偿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报销比例一般为 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 10 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 50 元145。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 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 50 元,处方药费限额 100 元14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 50 元,处方药费限额 200 元145。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 50 元,处方药费限额 200 元145。其他: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 1 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 5000 元14。住院补偿
药费:符合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可报销14。辅助检查费:心脑电图、X 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部分地区限额 200 元145。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一定金额的按规定限额报销,如有的地方超过 1000 元的按 1000 元报销14。特殊人群补贴:60 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 10 元,限额 200 元145。大病补偿
高额医疗费用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一定数额(如 5000 元)以上分段补偿,如 5001-10000 元补偿 65%,10001-18000 元补偿 70%145。特殊病种补偿:包括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组织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伴精神衰退;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等1。其他特殊情况
急诊抢救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8。部分康复项目:如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等一些规定的康复项目费用也可报销。生育医疗费用:部分地区农村医保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报销,包括产前检查、分娩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