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城乡低保标准提至每人每月740元,困难群众医疗可享多重保障
今年12月中旬,受较强冷空气影响,我市气温骤降,并发布寒冷黄色预警信号。为积极有效应对寒冷天气,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特别是民政救助对象的防寒保暖工作,我市民政部门迅速投入到防寒保暖工作中,多措并举开展防寒保暖排查工作,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全面摸清受灾、五保、低保、流浪乞讨人员等重点民政对象防寒保暖基本情况,确保全市受灾群众、困难群众吃得饱穿得暖,不出现冻伤、冻死等情况。
这是我市民政部门不忘为民初心,强化兜底保障,全力夯实社会救助保障根基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建成了以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为主体,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街头救助和站内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城乡低保一系列优惠减免政策为补充的‘广覆盖、多层次、全方位’社会救助体系。”市民政局局长刘巧慧介绍,今年来我市继续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民政工作,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不断提升我市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改善和保障民生中的兜底作用,使全市困难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不断攀升。
关键词:提升标准
城乡低保标准提至每人每月740元
何谓社会救助?我市社会救助的主要对象是哪些人?
据介绍,社会救助就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由于各种原因而陷入困境的公民,给予财物接济和生活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的制度。我市社会救助的主要对象包括五保、低保、受灾等困难群众及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急需帮助的人群。
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我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60853人、农村特困人员7959人。为让这部分困难群众共享我市发展成果,今年我市继续大幅提升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我市城乡低保标准自2012年实现城乡一体化,每年以13%左右的幅度逐年提高。今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继续按省二类地区标准制定 (惠州为三类地区),从2016年的每人每月610元提高到740元,年增幅达到21%。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水平达到每人每月418元,城镇达到523元,分别比2016年的386元、462元高出32元、61元。今年1~10月,我市累计发放低保金28020万元。
在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方面,我市从去年的每人每月不低于1020元提高到今年每人每月1184元,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1000元,照料护理标准全失能对象为每人每月1500元,住院护理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累计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9069万元。
关键词:医疗救助困难群众医疗可享多重保障
困难群众一旦生病尤其是患大病,其原本拮据的生活无疑会雪上加霜。对此,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将全部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全额资助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在内的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其政策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按100%比例予以救助。农村特困人员政策内门诊医疗费用100%予以救助。“换句话说,我市困难群众生病有全方位保障。”刘巧慧介绍,第一层保障是基本医保,第二层保障是大病保险;上述两部分报销后政策内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民政部门将为困难群众“全包”。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我市共实施医疗救助88224人次。
此外,今年我市还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实施力度,全面面向惠州市户籍居民和持惠州市居住证的外市户籍居民实施临时救助;实施县级民政部门委托乡镇(街道)政府审批小额临时救助,缩短审批流程,提升救助效率。据初步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我市共实施临时救助6661例,发放临时救助金1163.91万元,帮助困难群众应对临时性、突发性基本生活困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关键词:精准救助
信息化管理助推救助规范化精细化
毋庸置疑,社会救助是雪中送炭的行为,而在此过程中,把钱花在刀刃上显得尤为重要。为此,今年来市民政局立足我市实际,着眼贫困群众需求,量体裁衣,推动我市救助工作向“精准救助”转变,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工作实效。
据悉,今年来我市民政部门加强低保五保审核审批规范化管理,指导各县(区)严格按照《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认定办法》等法规要求,明确县、镇、村三级工作职责,依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此外,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及核对中心还采取“不打招呼”、“不提前选定对象”的方式,直接派出工作组进入村居,按低保五保名册随机选取对象进行入户核查。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全市所有镇街已对所有新增和在册低保五保对象进行全面的信息化核对。在低保五保审核审批全过程中也实行信息化管理,从对象申请、入户调查,到民主评议、两榜公示、资金发放等环节,均按全国低保信息系统规定流程进行,每个环节环环相扣,缺一不可,通过信息化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关键词:流浪人员救助
今年来全市5个救助站共救助1.3万人次
流浪乞讨人员是社会的特殊弱势群体,对其救助保护是党和政府保障改善民生的重点,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弱势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我市通过完善机制、规范服务和改善设施等一系列措施,不断提升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据悉,目前我市共有5个救助管理站,救助床位348个,凡是临时遭遇困境需要帮助的群众,都可以到各救助站接受临时性的救助服务;在低温、台风、暴雨等气候预警期间,救助站为群众提供自然灾害庇护和转移服务。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552人次(含街头救助3832人次);全市5个救助管理站均使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及全国救助寻亲网,覆盖率达100%;为503名无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找到家属。目前,我市仍有388名受助人员无法核实身份,全部在我市公办医疗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接受治疗和生活照料。
我市各救助站主要采取 “街头救助+站内救助”的方式,一方面加大街头巡查密度,对我市街道繁华地段、农贸市场、车站、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等进行24小时排查、巡查,每发现一名救助对象,根据其需求提供救助服务,发现患病救助对象先救治救助,再进行身份信息甄别。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危重病人、残疾人、老人及时予以救助保护,实行分类施救。另一方面,对到救助站求助的人以“人性化安置”为原则,提供食宿、医疗、寻亲、推荐务工等服务。通过救助站工作人员的努力,我市街头乞讨人员流浪的现象明显减少,为市容市貌的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惠州日报
记者游璇钰 通讯员王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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