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以前的时候由于医保系统不完善,各地的医保参保多以户籍所在地参保为主,所以出现了很多外出务工、长期居住的人员其参保地都在户籍地的情况。需要就医医保又在户籍地,这就会出现异地就医的情况。


  在2016年之前省外异地就医还不能直接结算,只能自己携带相关的材料带回参保地报销。带回当地报销不仅需要自己先行支付大量的医疗费,还要准备材料来回跑,不仅麻烦还费钱。


  在2016年之后国家医保局慢慢的开始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工作。特别是在2018年之后统一了全国医保药品目录、医保信息系统、大量的编码等等、启用了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等等工作之后,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步迅猛,增加了很多的备案渠道,减少了不少没有必要的备案材料,将大部分的定点医药机构纳入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备案,备案方式有很多,但是选择非常关键。因为不同的备案方式其医保的报销比例最高甚至能相差50%以上。备案方式主要有两种: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备案方式,最好就选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以有较高的报销比例,其报销比例可以达到跟参保地一样的标准,不会下降比例。而第二种需要先行自付,自付比例在20%以上。也就是说第一种备案方式拥有较高的报销比例,符合条件的尽可能申请第一种备案方式,能够更省钱。


  而且现在医保备案取消了其他各种各样的限制条件,只需要承诺制即可,不需要另外再设置一些条件了。有异地就医需求的人员需要掌握正确的备案方式才能够享受更高的医保报销比例,相信以后会慢慢变好。希望能够通过实现全国联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不需要备案是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