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银市:调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拨对象,由借款人调整为售房人
1月13日,甘肃省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出,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时点。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时点由买卖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买方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调整为买卖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前(买方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申请贷款。
同时,变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拨对象。以往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拨对象为借款人,现调整为售房人。
调整后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仍在房屋过户后办理,所需资料不变。调整后的贷款办理流程与原办理流程并行,并行期限为三个月,三个月后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按照调整后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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