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缴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的


  紧急通知


  雁江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我区参加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已作调整,区医保局不再代扣职工个人补充医疗保险费。截至目前,我区仍有部分参保人员未缴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为切实保障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权益,现将2023年度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续)保相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01
缴费对象

  全区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含单位在职人员、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个体身份退休人员、单位离退休人员等)。


02
缴费标准

  2023年度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520元/年。


03
缴费方式

  原已签定或未签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代扣协议的破产企业人员、灵活就业(个体)人员等,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缴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位参保人员(含离退休人员)由单位统一缴费。


04
缴费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为职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集中参(续)保缴费期。


05
注意事项

  逾期参保缴费将按规定重设免责期,免责期内无法享受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相关待遇。(咨询电话:区医保局028-26920887;区税务局028-26558056)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资阳市雁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12日


  


  来源:资阳观察


  编辑:任芳萱


  审核:詹柳英 郑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