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18日讯 2月18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勇解读泰安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相关政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收科副科长张炳刚就租赁商品住房提取额度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在泰安市无自有住房的非多子女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为每年18000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为每年20000元。在泰安市无自有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为每年22000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为每年24000元。


  闪电新闻记者 王卓睿 程志 泰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