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人性化的办事体验,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加快推进 " 智慧公积金 " 建设。


  从即日起,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贷款还款明细两项证明,通过 " 刷脸 " 便可实现自助打印。


  目前,缴存职工可通过自助打印服务一体机和中心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查询账户信息、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贷款还款明细。


  缴存职工可以在省政务大厅的自助打印服务一体机上,通过刷二代身份证或输入身份证号码 + 人脸识别的方式办理查询及打印服务;


  也可以通过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以身份证号 / 手机号 / 公积金账号 + 登录密码的方式办理公积金查询及两项证明的打印服务。


  证明材料全部自动加盖电子印章,与实体红色印章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自助打印服务一体机仅可以查询打印本人的相关信息和证明,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打印证明需使用彩色打印机。


  来源|新文化报 · ZAKER 吉林记者 李德庆编辑|小甜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