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要求,着力打造“甬有安居”金名片,持续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落实一系列举措全方位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助圆缴存职工实现安居乐居梦。


  一是优化贷款支持政策,提高职工购房能力。加大购房贷款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保底贷款额度目前已调整至25万元/户、提高了可贷额度计算倍数、下调首付比例等。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户提高至130万元/户,其他情形调整为110万元/户,符合多孩家庭、各类人才等有关对象,在此基础上继续给予上浮支持政策。稳步推进“商转公”业务,有效减轻缴存人住房还款压力,助力释放消费潜力。


  二是完善租赁提取政策,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在租房服务上,通过“浙里办”APP实现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智能秒办”;优化租房提取频次,租房提取实现按月申请;可提取额度提高到2000元/月;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均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是稳步推广“带押过户”,提升交易便利水平。进一步推动并常态化受理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切实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二手住房交易过程中的交易压力,降低交易风险。目前,全大市16家承办银行均可办理包括原纯公积金贷款转为组合贷款、原纯公积金贷款转为纯公积金贷款、原纯公积金贷款转为商业贷款、原组合贷款转为组合贷款、原组合贷款转为纯公积金贷款、原组合贷款转为纯商业贷款、原商业贷款转为纯公积金贷款、原商业贷款转为组合贷款等8种“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等八种模式的带押过户业务。


  四是拓展资金使用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出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公积金直付业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频次调整为按月提取。支持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此外,除了老旧小区电梯更新,还支持宁波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住房所有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是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建缴,扩大制度保障范围。制定《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组织进校园、人才市场、保障房项目等开展宣讲,扩大惠民政策知晓面。全面开放专窗服务网点,5家承办银行专窗服务网点可完成开户和托收签约等全部流程“只跑一次”,部分承办银行APP支持线上开户及托收签约。


  六是推动跨地域业务协同,方便群众异地办理。科学布局延伸服务网点,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服务网点基本实现了主要乡镇街道全覆盖。10家贷款服务网点成功延伸至二手房交易中心,有效实现“买房贷款同时办”。推动实现住房公积金事项省域间“线上办理”,已实现13项业务“跨省通办”,以及长三角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证明”和“信息协查”业务“一网通办”,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积极推动“亮码可办”,已服务近2000名异地贷款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