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


  缴费基数标准尚未发布


  为保障您的医保待遇


  根据省相关部门意见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


  2022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标准


  缴纳2023年8月及以前的


  职工医疗保险


  2023年9月及以后


  职工医疗保险费待新标准公布后缴纳


  如新标准未公布


  则继续沿用现标准缴费


   (一)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二)缴费渠道


  1、线上缴费:


  “楚税通”手机App——注册登录——回首页点击灵活就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自缴或代缴(代缴是为别人缴,需增加代缴人员信息并勾选)——选择缴费险种(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所在地——核定方式(选自主择档)——缴费档次(选8%)——所属期起(选202307,若已经缴纳过2023年7月份的医保请选择202308)——所属期止(选202308)点击“核定信息”,核对信息后点击“缴费”——选择缴款方式进行缴款(微信、支付宝或银联卡)。


  注:核定提取方式中第二个选项为核定流水号提取,这是用于补缴2023年6月及以前的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输入在宜昌市医保服务中心开具的核定单上(059900000开头的号码)。


  2、线下缴费:


  城区参保人员可在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


  2023年7月、8月缴费可以直接在“楚税通”手机APP和城区各银行网点缴纳。补缴2023年6月及以前的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费,需到市医保服务中心窗口开具核定单。


   (三)重点提示


  缴费过程中出现问题


  请通过以下电话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


  0717-6229887宜昌市医保服务中心:


  0717-6311198



来源丨宜昌发布、宜昌医保
编辑丨晓浪 编审丨翟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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