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保局招标长护险经办保险公司,符合资质的公司快来
今日记者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广州市医保局正对长护险委托经办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拟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广州市长护险的长护评估及待遇经办工作,委托业务经费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152万元。
广州市自2017年8月1日起试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制度。市医保局指,根据长护险文件规定,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参与长护险的长护评估及待遇经办工作。市医保局与市劳鉴中心共同作为委托人与中标商业保险公司签订《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服务期限为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
委托业务经费包含鉴定评估费(含评估评审费用)及待遇经办服务费,委托业务经费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152万元,其中评估评审费用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70万元,在10万元/月限额内由各片区承办人据实申报。长期护理保险委托业务工作经费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982万元,平均分配至4个业务片区,平均每个片区长期护理保险委托业务工作经费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9.147万元/月。
中标的商保公司及其长护险专员需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开展工作,其中包括负责审核鉴定评估申请资料,安排鉴定评估计划,抽取并联系鉴定评估、评审专家,安排车辆及人员协助专家开展现场评估工作;负责完成受市劳鉴中心委托开展的评审复核、复查评估以及重点疑难案例的评估工作,等等。
根据招标文件,长护险委托业务划分成4个片区,第一承办片区为: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区;第二承办片区为:海珠区、南沙区、番禺区;第三承办片区为:天河区、黄埔区、增城区;第四承办片区为:越秀区、荔湾区。每个片区确定1名中标人,共4名中标人。享受机构护理待遇类别的参保人员按其入住的长护定点机构所在行政区纳入对应业务片区管理,享受居家护理待遇类别的参保人员按其长护险服务的建床地址所在行政区纳入对应片区管理。
文:广州参考·广州日报记者 何颖思
图:广州参考·广州日报记者 廖雪明
广州参考·广州日报编辑 潘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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