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解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嘉峪关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现就报告重点内容和相关数据解读如下:
一、缴存业务
——建制扩面,缴存额再创新高。《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公积金缴存金额11.54亿元,同比增长10.54%。2021年公积金实缴单位 583家,实缴职工6.06万人,同比增长1.17%。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6.39%,国有企业占76.51%,城镇集体企业占0.02%,外商投资企业占0.0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8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4%,灵活就业人员占0.01%,其他占0.09%;中、低收入占98.14%,高收入占1.86%。
2021年,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不断加大归集扩面工作力度,逐步扩大公积金覆盖面。以加强宣传和执法力度为抓手,以维护职工权益为己任,推动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进城务工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确保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稳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再创新高。
二、提取业务
——租购并举,住房消费提取占主导。《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公积金提取金额和人数分别为7.84亿元和2.17万人,同比分别增长2.08%和3.33%。2021年公积金提取额占缴存额的67.94%,比上年减少5.62个百分点。
2021年,市中心继续完善公积金使用政策,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落实租购并举。通过数据分析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职工住房消费需求力度增强,为职工偿还购房贷款减压。住房消费占公积金使用的主导地位,公积金制度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方面发挥的保障作用凸显。
2021按提取金额分类,中低收入占97.86%,高收入占2.14%。
三、贷款业务
——发挥优势,刚需人群得以保障。《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全年发放贷款0.16万笔、金额 4.34亿元,分别比上年下降38.46%和39.64%。年末个贷率63.91%,比上年末减少1.45个百分点。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笔数、金额、个贷率增幅较上年均有所回落。主要因素一是疫情原因职工收入不稳定。二是随着棚户区改造接近尾声,新建住房数量减少。三是市中心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严格执行“保一限二禁三”的贷款政策,遏制投机性购房,将住房公积金资金资源重点向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型需求倾斜,全力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
2021年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3.4%,30岁-40岁(含)占38.77%,40岁-50岁(含)占13.83%,50岁以上占4%;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59.77%,购买二套房申请贷款占40.23%;中、低收入占97.72%,高收入占2.28%。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9.9%,90-144(含)平方米占73.73%,144平方米以上占16.37%。购买新房占67.89%,购买二手房占32.11%。以上结构性数据表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实现预期目标,年轻职工、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首次贷款、中小户型住房的购房刚需得以保障。
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0.0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9.57%,比上年增加0.9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122.32万元。减轻了职工住房贷款利息负担,进一步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四、主要财务数据
《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1474.08万元,同比增长8.22%。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848.7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7624.55万元,其他收入0.82万元。
2021年,业务支出5474.58万元,同比增长8.92%。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5166.6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07.44万元,其他支出0.52万元。
2021年,实现增值收益5999.5万元,同比增长7.58%。增值收益率1.68%,比上年减少0.04个百分点。2021年,市中心科学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力争精准测算并符合贷款、提取资金需求实际,合理持有流动资金,积极协调受托银行,科学调度,确保收益的最大化。
五、住房公积金服务
——扎实推进,“跨省通办”业务提前完成
市中心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在异地办事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推进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和“三个一百”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前一年完成了2021年要求实现的8项“跨省通办”业务落地办理。制定了“跨省通办”业务操作办法,为每一项“跨省通办”业务制作了简洁明了的流程图。明确“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模式,对支持线上办理的,市中心实行“全程网办”,对不支持线上办理的,实行“代收代办”和“两地联办”,细化了“跨省通办”业务传递、处理、转办流程。
——用好平台,推进信息化建设
市中心安排专人每天对平台问题进行监测,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每月将电子化检查工具和监管平台数据对比,对异常指标分析研判、查明原因、预警预报,防范化解潜在风险,变人工稽查为电子稽查,公积金业务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程保障业务合规资金安全。
积极配合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的推广应用。认真做好小程序的对接和运行。印发了《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运行实施方案》,开展专项的业务培训,确保业务系统与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有序对接、快速联动、稳定运行。按照《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整理数据,并按时报送至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及时处理异议数据,确保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多措并举,打赢贷款逾期攻坚战
市中心根据住建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防范和治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甘建金[2021]264号)精神,制定了逾期贷款攻坚方案和具体催收措施,对逾期6期以上的贷款采取重点追收和清查,实行中心领导包办督办。建立了与业务委托银行、缴存单位、法律顾问、法院、公安、人民银行、房地产开发商等单位的联动机制。加大对受委托银行的贷后管理考核权重,靠实委托银行贷后管理责任,利用法律诉讼、债权转让等方式,个贷逾期率下降为0,逾期贷款攻坚行动圆满收官。
甘肃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一把手负责机制,靠实委贷银行贷后管理责任,积极与缴存单位对接,争取单位支持和介入。目前已向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下发书面通知,对逾期不还人员进行依法催收,个贷逾期率下降到0.79‰。
——打赢战“疫”,突出服务优势和效率
自2021年10月18日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强烈的担当意识,结合窗口服务部门工作性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预案,第一时间向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发布了住房公积金业务“不见面审批”的公告,发布线上业务办理提示和登录通道。对于汇缴、提取等可以“一网通办”的业务,利用已建成的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 等8大功能于一体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了“一网通办”。对于贷款签约等需要柜面办理的业务实行预约办理。疫情期间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克服了疫情带来的不便,业务未因疫情受到大的影响。
——管理规范,风险防控能力再提高
以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三十周年为契机,市中心制定了《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业务规范》、《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规范》、《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额资金使用审批管理办法》、《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管理制度》和《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风险防控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操作规范。梳理了各岗位职责,建立了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财务印鉴、支票、存单等重要凭证按照印鉴分离保管的原则,分别由专人进行保管使用。定期存单和重空凭证每月盘点,并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每月由专人到银行打印定期存款对账单并与系统、实物进行对账,受托银行每季度通过邮寄对账单与市中心进行对账。运用稽核系统加强对业务处理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的实时监控。加大了对金融业务受托银行管控力度,细化了委托银行考核细则,将银行信用度、风险控制能力、存款风险排查工作等纳入重要考核内容。
——奋力拼搏,公积金事业加速向前
市中心下一步将锚定目标、奋力拼搏,努力把“规划图”变为“施工图”,把“时间表”变成“计程表”,紧紧围绕“三地两点”功能定位,努力实现住房公积金各项目标任务,主动适应新常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断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上台阶。
(本版稿件由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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