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公告,这笔钱请于6月30日前提走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广超 姚程
5月29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账户管理,充分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近期该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开展对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的专项清理工作,集中清理时间截至2020年6月30日。
据了解,本次清理对象为封存时间在6个月(含)以上的且无贷款、无担保、未冻结的符合销户提取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离职职工、退休职工,可下载手机公积金APP自主办理销户提取,也可持身份证、银行卡到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死亡职工,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持身份证、银行卡及继承公证书和死亡证明到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
漯河市民可打开支付宝,找到便民生活应用,点击城市服务,选择公积金查询;也可关注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个人服务,选择公积金查询;也可登录漯河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查询。
自7月1日起,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未及时办理提取销户的长期封存账户依法处理。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
-12329;嵩山路行政服务大厅四楼公积金窗口:5691172;
舞阳县管理部:7223988;
临颍县管理部:8666819。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余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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