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财讯


  5月10日,澎湃新闻获悉,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近日发布《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显示,符合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普通新建商品房的,单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35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户;双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50万元/户提高至70万元/户。


  同时,降低首付比例。购买普通新建商品房,第1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责任编辑:计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