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
2024年度苏州市区
(包括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下同)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年度申报缴费工作开始了
在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
2.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成年居民(以下简称其他居民);
3.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或父母为本市户籍,在外地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以及在外地大学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
4.符合流动人口子女参保政策的非本市户籍0-7周岁未入学的学龄前儿童;
5.持有本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
缴费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度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请携带户口簿至户籍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符合流动人口子女参保政策的学龄前儿童由父母携带居住证、子女有效身份证件,持有本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携带居住证至居住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凡在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办妥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可享受2024年度(2024年1月至12月)居民医保待遇。
缴费标准
根据苏医保待医〔2023〕31号文件规定:
?2024年度学生(少儿)个人缴费金额为330元/年;
?大学生个人缴费金额为220元/年;
?老年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520元/年,
?其他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540元/年。
根据苏府规字〔2022〕10号文件规定,以下救助对象参保时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本市民政部门核定的特困人员、低保人员、困境儿童、低保边缘人员、困难家庭重病重残人员、支出型困难大病人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临救大病人员、精减退职职工;本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的重点优抚对象;总工会核定的本市特困职工;具有本市户籍的重度残疾人。
新生儿参保
新生儿应当在出生3个月以内,由父母持新生儿户口簿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当年男性到达60周岁、女性到达50周岁的续保人员须于集中申报期以老年居民身份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其他续保的成年居民及老年居民无需办理参保手续。以上人员请尽快在集中缴费期内按照税务部门指定方式完成缴费。
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苏州市居民医保的政策规定、医保待遇等信息,可关注“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登录“苏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suzhou.gov.cn/)进行查询,还可拨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2393咨询。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居民医保征缴方面的信息,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来源:吴中临湖
编辑:苏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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