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昆明市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9月5日,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召开了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部署会暨2024年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启动会。会议对2025年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事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2025年度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参保人群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二、2025年度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新生儿、各类特殊困难人群、职工医保参保转居民医保参保等各类特殊参保人群参保缴费时间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缴费完成后即可享受全年待遇。
三、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普通参保人群,从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为医保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固定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具体缴费标准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25日,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0元;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25日, 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070元。
四、各类特殊、困难人群个人缴费标准
1.纳入农业农村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未纳入农业农村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标准为每人每年355元。
2.对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280元。
3.属昆明市户籍人口,参加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个人不缴费。
4.符合《关于调整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补助标准和资格确认条件的通知》(云卫家庭发〔2018〕1号)文件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除外)成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
5.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孤儿(包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城乡居民中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独生子女死亡或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女方满49周岁不能再生育子女或不具备合法收养子女条件的)成员,个人不缴费。
6.符合云南省边境村民参保资助政策的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30元。
7.鼓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的地区,探索通过慈善帮扶、公益捐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或扶贫项目资产收益等帮助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缴费。
8.对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特殊人群”,按“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剩余部分由个人缴纳。
五、出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即可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六、在昆明市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线上缴费渠道:微信/支付宝(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办事通App(我要办医保-医疗保险费缴纳)、云南税务APP(社保费缴纳)。
线下缴费渠道:各县(市)区税务大厅、农信社网点、农业银行网点。
七、全市参保居民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政策、规定有疑问的,可以关注“昆明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
开屏新闻记者 赵维
一审 颜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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