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 天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有变!
按照统账结合模式(单位缴费10%、个人缴费2%)参保的在职人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职工医保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部分全部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
按照统账结合模式参保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继续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具体标准为不满70周岁40元/月、70周岁以上50元/月、建国前老工人60元/月。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再实施注资管理。
近日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了关于这一政策的
经办解读
自2022年1月起,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只计入个人缴纳部分,不再计入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退休职工不变。
(来源:“天津广播”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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