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起,哈尔滨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实行预约办理业务
5日,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从哈尔滨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获悉,根据市民大厦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避免人群聚集,结合实际工作,从2021年12月6日8时起,哈尔滨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全面实行预约制办理,就相关内容发布如下通知:
1、办事人员需扫描哈尔滨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的二维码,提前预约,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办理,未提前预约的,原则上不予取号办理;
2、预约成功后的办事市民需在预约时间内抵达南岗区市民大厦(中山路181号),提前或过时抵达,不予受理;
3、进入市民大厦的办事人员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扫“健康码、行程码”,接受现场工作人员引导。
4、预约后可办理业务
(1)参保单位:向税务部门发送单位2021年10月前缴费计划、办理单位职工增员、单位职工减员业务、单位职工死亡减员业务;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死亡减员业务、灵活就业人员欠费补缴业务;
(3)城镇职工异地就医信息备案、变更、取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职工特殊门诊,特殊药品,慢性病待遇信息查询;
(4)职工异地生育医疗费报销;
(5)医疗照顾人员、离休干部异地医疗费报销业务;城乡居民、医疗照顾人员异地安置登记、取消及异地特殊疾病门诊备案;城乡居民慢性病待遇信息查询;
(6)在医院或药店使用医保卡时系统报错人员信息查询。
此通知自2021年12月6日起施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图片由哈尔滨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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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新闻·生活报 记者: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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