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87839的网友留言咨询:我想咨询一下,本人查出肺结核,想要办理慢性病门诊报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前准备哪些证件?曾在医院住院1个月,确诊是肺结核(但因是其他手术前常规查体查出来的肺部阴影,转入肺结核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这种情况下怎么申请慢性病门诊报销,怎么判断我是否符合慢性病门诊报销申请?出院医生并未给办理慢性病门诊报销申请。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您所述的情况,提供相关病历材料可申办烟台市门诊乙类慢性病结核病,申报流程及需要的材料如下: (1)患者在具备申报审核条件的医院诊治后,符合准入标准的,在医院领取《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申请表》,并由副主任医师职称(含)以上的医保医师填写。


  (2)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到医院医保办审核,经医保办初审合格的进行盖章、登记备案。结核病属于即时办结病种,经医院医保办复核合格后即时办结并发放门诊慢病病历手册。需提交的材料有: ①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申请表。②根据申请病种提供由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本人半年内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诊断依据。由于您提供的情况不确切,也没有留下具体联系方式,无法判定您的住院病历是否符合门诊慢病申报要求,也无法确定您所住医院是否具有结核病慢病申报资质。建议您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参保地医保中心,或拨打烟台市医保中心电话6632261详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