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10月1日起


  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0.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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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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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调整为2.6%,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调整为3.1%。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根据通知,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按照以下方式执行:


  (一)10月1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二)10月1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三)10月1日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