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近日,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意见》。意见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图源: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意见提出,在安庆市无房且租赁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的,可申请全额提取每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其中,新市民为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为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职工。